商标抢注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。我们的企业在商标问题上如何做到既不侵犯别人的利益、又能很好地保护自己,的确值得认真思考。
近日来,有关商标的纠纷可谓一桩接着一桩:先是苹果“ipad”商标之争,而后两位NBA球星乔丹和林书豪也都分别遭遇个人商标抢注风波,看来,商标抢注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。我们的企业在商标问题上如何做到既不侵犯别人的利益、又能很好地保护自己,的确值得认真思考。
“名人便车”不好搭
日前,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·乔丹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——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。
据了解,乔丹体育已经在2011年11月通过了审批,原本有望成为首家在国内上市的体育用品公司,而这场官司则让它的上市之路突生变数。业内人士也指出,这起商标纠纷再度为企业品牌运营发出警示:通过抢注商标,借力发展,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难免发生法律纠纷,最终累及企业自身。
涉外市场更应“先下手”
实际上,并不只是中国人在抢注国外的商标和名人,我国许多知名企业近年来都曾经出现过商标、品牌在境外被抢先注册的情况。例如著名的老字号“王致和”几年前就遭遇了商标在德国被抢注,而后几经努力才打赢了官司。
对此问题,知识产权法专家、法学博士程春华提出:当企业的销售网络已经或者可能进入到某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时,企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及时申请注册商标,越早越好 |